【印聯傳媒網訊】2012年10月15日,佳能公司宣布,該公司訴Clover企業專利侵權案,已經獲得了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和美國紐約州南部地方法院的裁定。這項訴訟涉及Clover企業銷售的應用在佳能和惠普激光打印機里的墨盒和成像鼓。
其中,Clover包括Clover控股公司(Clover Holdings, Inc.)、Clover技術集團(Clover Technologies Group, LLC)、Clover越南公司(Clover Vietnam Co., Ltd.)、Dataproducts美國公司(Dataproducts USA, LLC)、Dataproducts技術解決方案公司(Dataproducts Imaging Solutions S.A. de C.V.)和CAU公司(CAU Acquisition Company, LLC d/b/a Cartridges Are Us)等企業。
根據裁定,Clover將被禁止在美國制造、使用、銷售和供應涉及專利侵權的墨盒和硒鼓,同時也不能向美國市場進口此類產品。同時,Clover還需要向佳能做出一定的賠償。
與此同時,佳能表示自己也會尊重其他企業和個人的知識產權,并希望企業也能夠像自己一樣尊重他人知識產權。佳能還稱,將繼續與侵犯其知識產權的行為做斗爭。
印聯傳媒轉自百道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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