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聯傳媒網訊】盡管沒有鋪天蓋地的廣告宣傳造勢,但打著“高清免費通話”功能的微信電話本在“雙十一”尾巴上一經推出,還是抓住了人們的眼球。

所謂“高清免費通話”功能,是指用戶使用微信電話本撥打電話,在對方也安裝了微信電話本的前提下,可以通過2G/3G/4G網絡或者WiFi網絡傳輸通話內容;微信電話本通話功能本身免費,但在2G/3G/4G網絡下會消耗流量,而在WiFi環境下則完全免費。
應用商店內下載數的不斷攀升,微信朋友圈內好友的大量轉發,似乎預示著這款應用將成為微信之后,騰訊在通話領域的又一大OTT(即“過頂傳球”,“Over The Top”的縮寫,是指利用運營商通道、通過互聯網向用戶提供各種應用服務)創新。
然而,如同微信剛推出時一樣,微信電話本主打的“高清免費通話”功能,也引發了廣泛的討論。這款應用,對于普通用戶和運營商來說,又將會帶來怎樣的影響?
雙方安裝才能“免費”通話
實際上,微信電話本并不是一項新推出的功能,它的前身,是早已在QQ中存在的“QQ通訊錄”。2013年,QQ通訊錄團隊并入騰訊的微信事業群,而QQ通訊錄也由此升級為微信電話本。11月11日所推出的微信電話本,只是將此功能獨立制作成一款脫離于QQ和微信的應用程序。
據統計,在上線不到24小時的時間內,微信電話本在蘋果應用商店“工具”類下載榜單中已經排名第一;在“應用寶”安卓商店中,微信電話本的下載量超過了2300萬次,在安卓系統中的下載峰值更是達到了5萬次/小時。
法治周末記者下載、安裝微信電話本后發現,可以使用微信賬號來登錄微信電話本;點擊“微信登錄”后,微信電話本需要用戶授權獲取微信中的好友關系和公開信息。
在確認登錄、進入微信電話本界面后,發現其有“撥號鍵盤”“通話記錄”“聯系人”“短信”四個版塊;而引發關注的高清免費通話功能,便通過“免費通話”標簽,置頂在“聯系人”——即手機通訊錄一欄中。
點開“免費通話”,可以發現其中是一個單獨的通訊錄,所有聯系人的信息上都有一個“免費”標志,意味著可以通過微信電話本撥打免費電話。
但免費通話并非針對手機通訊錄中的所有人都適用,必須在通訊錄中的好友也安裝了微信電話本之后,“免費”標志才會打上,也才能夠撥打免費電話。在微信電話本“免費通話”這個通訊錄中的好友,便是收錄了那些已經安裝過微信電話本的手機通訊錄人員。
對于收錄在“免費通話”中的好友,點擊“撥號”,便可以使用高清免費通話功能、利用流量或者WiFi打電話;所謂“免費”,僅僅是指免除電話費,但消耗的流量依然將按照運營商的資費標準收費。而對于手機通訊錄中沒有安裝微信電話本的好友,使用微信電話本依然可以正常撥打電話,不過這通電話撥出后,與使用手機自帶通訊錄撥打電話并沒有區別。
是否屬于IP電話成關鍵
由于微信電話本的高清免費通話功能與用戶的手機號碼直接關聯,有觀點認為,這樣的功能,疑似通過電話號碼、利用移動互聯網接通了電信網絡的IP電話。
根據2003年《電信業務分類目錄》中的相關規定,IP電話屬于需要許可經營的基礎電信業務,在沒有獲得相關基礎業務經營許可的情況下,不得開展。而這種經營許可,掌握在像中國移動、中國聯通、中國電信此類基礎電信運營商手中。
一位互聯網業界人士對此有著不同的看法,他向法治周末記者解釋了微信電話本與涉足基礎電信業務的IP電話之間的區別:“根據《電信業務分類目錄》中的相關規定,IP電話業務特指由電話網絡和IP網絡共同提供的Phone-Phone以及PC-Phone的電話業務。簡單來說,IP電話有兩個特點:第一,IP電話的語音在信息傳遞過程中使用了IP網絡協議,即利用互聯網傳輸信號,而不同于普通電話利用電路交換信號的方式;第二,盡管信息傳輸過程中使用互聯網,但IP電話依然需要在端口落地到電話網絡上,需要使用公用電話交換網實現與普通電話的對接。”
該業界人士認為,是否跨越電話網絡與互聯網之間的界限,這是能否成為IP電話的關鍵;由于涉足電話網絡,因此IP電話需要歸屬到基礎電信業務中許可經營。而微信電話本中的免費通話,他表示這一功能并沒有使用到電話網絡,而是完全在移動互聯網環境下進行的:“微信電話本的免費通話功能,需要雙方都安裝了這款應用才行。而這就意味著,利用微信電話本打的電話,實際是上一種在APP內部實現的語音通話功能。雖然這也能算是廣義上的‘打電話’,但其技術上與普通電話完全不同,而是一種基于網絡的語音通話應用服務。”
電話號碼只是個賬號?
而針對為何微信電話本能夠與電話號碼直接關聯來打電話,該業界人士告訴法治周末記者,微信電話本免費通話功能中的電話號碼,已經不是原有意義上的“電話號碼”了:“一般來看,用電話號碼撥出的電話,都是走了電信網絡。但這個電話號碼對于微信電話本來說,只是該應用標識用戶的編碼,相當于每個微信電話本的用戶以自己的電話號碼作為賬戶。”
“在微信電話本中利用電話號碼進行免費通話,就跟你在QQ上與別人進行語音聊天的性質一樣;只不過在QQ上你是通過QQ號、昵稱來尋找、聯系好友,而在微信電話本中,你是通過通訊錄和電話號碼,并沒有本質差別。”該業界人士表示,“之所以有這種質疑,根源在于當前智能手機功能多樣化,不僅承載了移動電話的屬性,更是一部可以裝載各種應用、無所不能的掌上電腦。”
而電信行業資深法律人士單磊對此有著自己的觀點,他認為,將電話號碼視為只是一個互聯網賬號的觀點,是一種陷入“唯技術論”的理解。
“首先,微信電話本綁定電話號碼的過程是需要短信驗證的,這就打通了互聯網和電話網;其次,微信電話本還提供了互聯網語音和普通電話語音的無縫轉換功能;第三,微信電話本全面接管了手機的通訊錄和短彩信功能,這都是電話所固有的。”單磊說,“在網絡融合的背景下,互聯網和電信網的區別已不再明顯,這樣理解,可能更符合電信條例等法規中對‘電信’的定義。”
法律應當包容創新
“微信電話本是基于當前網絡服務、從用戶實際需求出發的一項OTT創新,并沒有違反國家的相關規定,是一件好事。”北京郵電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闞凱力認為,微信電話本為用戶多提供了一種打電話的選擇,選擇傳統電話網絡或者移動互聯網與人溝通、交流,用戶享有這種自由選擇權。
面對OTT上的不斷創新,南京郵電大學信息產業發展戰略研究院院長王春暉教授認為,法律應當對這些創新持包容態度。
“互聯網和電信領域,具有極強的創新性和開放性,法律和監管應當持一種包容的態度。一個新生事物的出現,可能會對現有規則帶來一定的挑戰,甚至是顛覆,因此我不建議用合法或違法去判斷一項新生事物,更不要一上來就給它‘扣帽子’、判斷一項創新的標準有兩條:一是這種創新是否滿足市場需求;二是這種創新否符合消費者的利益。”王春暉說。
在王春暉看來,法治一定是良法與善治的有機統一,就法的功能而言,首先,是法的導向功能,法應當為支持創新的指南,引導其規范發展;其次,法的評價功能,對于符合時代發展潮流、符合市場需求和滿足消費者利益的創新,應當鼓勵;第三,法的預測功能,互聯網時代的立法一定要具有超前性,不能限制和阻礙技術創新;第四,法的教育功能,法應當積極地鼓勵社會各領域的創新,對于行業之間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應當及時依法矯正;第五,法的強制功能,對于切實危害社會和消費者的權益,法應當及時發揮其懲罰和制裁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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