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聯傳媒資訊】記者今日從中國人民銀行獲悉,支付寶(中國)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因違反支付業務規定被央行上海分行要求限期改正,處以人民幣罰款3萬元。
而與此同時,財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嚴格落實《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今天被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公示處以3萬元罰款。
自第三方支付機構爆發重大風險事件以來,監管機構對于第三方支付機構處罰的頻率和力度明顯增加,除了注銷支付牌照這種判處“死刑”的方式之外,各地人行官網一直在持續更新處罰第三方支付機構違規行為的公告。
據支付圈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央行共開出51張罰單處罰支付機構。僅2017年年初到現在,已經對第三方支付機構開出了10張罰單。
據支付圈了解,此前,銀聯商務、通聯、易寶、快錢、杉德、卡友等機構均因為違反收單業務相關法律規定或違反反洗錢規定等原因被相繼處罰過。且有些機構的處罰高達百萬甚至千萬的罰款。而對于在支付行業干的風生水起,占據支付市場半壁江山的支付寶,卻從未傳出因違規行為被處罰過。
此次處罰是官方可查到的支付寶收到的第一張行政處罰罰單,對于支付寶、財付通這種支付巨頭企業開出罰單一方面起到了殺一儆百的作用,另一方面也預示了央行監管從嚴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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