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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聯傳媒資訊】高德起訴滴滴。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近年來,互聯網科技公司在競爭中頻繁上演人才挖角大戰。今年2月份高德軟件有限公司以侵犯商業秘密、構成不正當競爭為由起訴“滴滴”公司,從而引發關注。高德公司認為“滴滴”伙同高德公司內部高級經理拉攏掌握核心機密的六員工跳槽,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因此索賠總計7500萬元。目前,該案件有何最新進展?科技公司挖角背后,到底挖了什么?
8起訴訟,共計索賠7500萬元。今年年初《反不正當競爭法》實施24年之后迎來首次大修,而高德和“滴滴”這兩家知名互聯網科技公司之間的訴訟則引發了社會廣泛關注。
據了解,這8起由高德公司提起的不正當競爭訴訟中,有7起源于高德軟件公司高級經理胡先生及另外6名工程師的集體離職。高德公司訴稱,他們發現胡先生從高德公司離職后,在競業限制期內加入與高德有直接競爭關系的“滴滴”公司,此外胡先生還利用職務便利與“滴滴”方面勸誘公司另外6名高級或資深工程師跳槽“滴滴”。
高德公司透露,這些資深員工掌握高德公司商業秘密,部分人在離職前還大量拷貝了公司商業秘密,致使公司正常經營秩序被干擾和破壞,侵害了公司利益和消費者利益,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條。為此,高德公司對“滴滴”公司以及上述各前員工分別索賠1000萬元經濟損失。
針對業內人士口中涉嫌惡意挖角的這7起案件,“滴滴”等分別提起管轄異議,以涉及技術秘密的案件北京朝陽法院無管轄權為由申請移送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審理。
從朝陽區法院了解到,法院經審理后駁回了“滴滴”公司等提出的管轄異議。北京市朝陽區法院新聞辦表示:“朝陽法院經審理認為,7起案件案由為不正當競爭糾紛,該類案件并非知識產權法院管轄的一審民事案件,且高德一方明確其中部分訴訟既不涉及技術秘密,也不涉及計算機軟件,故朝陽法院一審駁回了‘滴滴’公司和中智公司的管轄異議。”
“全球最大的一站式多元化出行平臺”、“滴滴師傅最好”。高德公司認為“滴滴”方面的廣告語,使用了最高級用語和虛假數據進行夸張和引人誤解的片面宣傳,屬于虛假宣傳,對消費者購買決策產生影響,擾亂市場競爭秩序,給高德造成巨大損失,因此另案提起不正當競爭訴訟。
對此,“滴滴”方面也同樣提出管轄異議,但被朝陽區法院予以了駁回,“本案系涉嫌虛假宣傳而產生的不正當競爭糾紛,相關行為通過官網、微信、微博等信息網絡途徑實施,屬于信息網絡侵權行為。高德軟件公司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的朝陽區作為侵權結果發生地,屬于該法院轄區,故亦裁定駁回了‘滴滴’公司的管轄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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