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聯傳媒資訊】2017年上半年全國受理“醫藥及醫療用品類”投訴共1954件,其中涉及虛假宣傳的有485件,占24.82%。醫藥廣告虛假宣傳,不僅騙人錢財,更有可能會對患者造成副作用,嚴重者會耽誤診療、危及生命。

根據廣告法第四條規定,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
廣告法第十六條還規定,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保證;說明治愈率或有效率;利用廣告代言人作推薦、證明等內容。
虛假的醫藥廣告利用了人們對死亡、疾病、衰老的恐懼來推銷產品,抓住了部分消費者醫學常識薄弱的軟肋,通過描述出糟糕的癥狀加劇消費者的焦慮,這種不安全感導致部分消費者“病急亂投醫”。
些涉嫌虛假宣傳的醫藥廣告往往游走在法律邊緣。近期天津市查處的違法藥品廣告“舒筋定痛片”,宣稱“滑膜炎、關節僵硬疼痛只需服用三盒,肩周炎、腰椎間盤突出只需服用五盒,類風濕、股骨頭壞死只需服用八盒”,嚴重誤導消費者。
本站聲明:本網站除標注來源【印聯傳媒】之外,其余文字圖片均來自網絡,如有侵權,請及時聯系我們,我們將會在第一時間進行刪除!編輯部聯系電話:0755-8268 2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