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聯傳媒資訊】山東威海戶外廣告新標準明確了戶外廣告設施或者門頭牌匾的所有者和管理者是戶外廣告設施或者門頭牌匾安全管理維護的責任主體。應當履行相應的責任。”責任包括:及時修復更新出現破損、傾斜、殘缺、污損、褪色等問題的戶外廣告設施。戶外廣告設施在竣工后,所有者或者管理者逾期超過五日未發布商業廣告的,應發布公益廣告。在發生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等突發事件時,用作戶外廣告設施的電子顯示屏應當按照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發布應急和預警信息。明確了戶外廣告設施或者門頭牌匾的所有者和管理者是戶外廣告設施或者門頭牌匾安全管理維護的責任主體。應當履行相應的責任。

《威海市戶外廣告設置管理辦法》)已于2017年12月1日經市政府第1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將于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及時修復更新出現破損、傾斜、殘缺、污損、褪色等問題的戶外廣告設施。戶外廣告設施在竣工后,所有者或者管理者逾期超過五日未發布商業廣告的,應發布公益廣告。在發生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等突發事件時,用作戶外廣告設施的電子顯示屏應當按照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發布應急和預警信息。對騙取、偽造、涂改大型戶外廣告設置許可的行為,將面臨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在禁止設置區域設置戶外廣告或者違反禁止設置情形規定的,城管執法部門或者其他有管理權限的部門處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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