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聯傳媒內容摘要】隨著國家文化建設的相關政策出臺,國家新聞出版總署開始加強對國內印刷復制行業的監管和調控。近期,國家新聞出版總署聯合多部門對全國7個重點地區的印刷復制行業進行了專項檢查,共抽查了23家印刷企業、4家光盤復制企業、7家發行企業和8個出版物批發交易市場,此次檢查暴露出來了印刷行業許多的問題。
2012年2月26日至3月2日,新聞出版總署印刷復制發行司聯合全國“掃黃打非”辦、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和公安部治安局,組成三個檢查組,對北京、山西、甘肅、四川、遼寧、河南和重慶等7個重點地區的印刷復制發行企業及出版物市場進行了專項檢查。
本次專項檢查共抽查了23家印刷企業、4家光盤復制企業、7家發行企業和8個出版物批發交易市場,檢查結果暴露了印刷行業眾多問題。
1.企業無合法委托手續從事印制業務:無法提供在制品的印刷委托書或內部資料性出版物準印證。
2.企業無規范委托手續從事印刷:只有印刷通知單,而無正規有效的印制委托書。
3.企業沒有嚴格執行承印驗證制度:一些印品與印刷委托書中的書名及定價不符。
4.企業擅自接受委托印刷:在無原出版單位的新印刷委托書的情況下,擅自接受其它印刷企業的委印出版物。
5.印刷經營許可證違規出租轉讓:擅自將業務轉包給他人進行。
6.企業現場管理混亂:如管理制度沒有“上墻”,管理人員沒有接受正規法規培訓、車間生產管理次序混亂等。
從以上出現的狀況表明,對于印刷企業而言,印刷復制委托制度是印刷業務最核心的管理制度。
印聯傳媒轉載自環球印刷設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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