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聯傳媒網訊】“電梯”與“殺人”一詞同時出現,令人恐慌!與之相關的還有突然逆行、夾腳夾手、卷人衣物等等!而在杭州“殺人”的“電梯”,我最初是在朋友圈獲知的,遇難的正是母校華東師范大學的大三女生,更加心痛!

對于這類惡性事件,我們除了悲痛、追責之外,還應該進一步反思:看似無關的相關電梯品牌,該不該在事發之前做一些努力,比如,善意而又有規律的持續性提醒?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看兩個案例。
案例一:據《燕趙都市報》報道,一封來自德國的信件打破了山東淄博市第八人民醫院的平靜。當年德國負責修建膠濟鐵路的部門來信說,該醫院里面有一排房子是他們當年修膠濟鐵路后修建的,如今已經使用87年,而德國建設的房子一般使用年限約為70年。這些房子已經超過了使用年限,他們提醒醫院注意及時檢修。
案例二:據《人民日報》報道,駐扎外灘已歷百年的上海外白渡橋,當年是由英國人設計制造的。近日被從橋墩上拆除全鋼結構的橋梁,正在船廠全面體檢、大修。明年此時,老橋便又能以原貌回到原地,繼續“安全使用50年”。鮮為人知的是,老橋的“體檢通知單”,是由英國一家設計公司開出的。去年底,他們給上海市政工程管理局來信提醒,外白渡橋造于1907年,橋梁設計使用年限為100年,現已到期,請注意維修。
現在,答案已經出來了!
再來看一看某品牌電梯公共關系經理表達的觀點:電梯是1998年生產出來,生產之后當年進行的安裝,從2008年開始便沒能繼續給他們進行維保服務。2008年的4月份由管理方選擇第三方的維保,某品牌雖然是制造商,但其實已經有七年多的時間并沒有了解這個項目的實際使用情況,也不知道這個電梯是否后續被改裝或被改造過。
這段文字內容引自搜狐,我隱去了品牌名稱。
在此之前,我還親身經歷了一件事:某著名品牌的吸頂燈脫落并碎裂,砸中正在燈下看書的孩子,孩子的叫聲、哭聲令人心碎,頭部立即腫了起來,但該品牌售后人員卻在解決過程中,堅定地、反復地表達了兩個主要觀點:其一,沒造成傷害,其二,不能證明是該品牌的責任。
那么,怎樣才能算是傷害,又怎樣才能證明呢?后來,經過投訴方式的改變,該品牌終于承認了自己的質量責任并以實際行動承擔了一定的責任。
不客氣地說,這類的售后觀點是一種“殺人思維”,這樣的售后怎能讓消費者安心,又如何提升品牌?九年前,我在《品牌天機——超低成本塑造品牌的16條黃金法則》中,談到的第一條就是“社會責任法則”,但,品牌與責任的話題和落地,仍舊“在路上”。
“殺人思維”猛于虎!這類“殺人思維”比一次兩次的慘劇更可怕,因為,與之關聯者沒有將質量和生命置于至高無上的位置,它極有可能導致更多的“殺人電梯”、“砸人燈具”或其它傷人產品。
品牌要保持健康,企業要長期生存,社會要持續進步,我們就應該杜絕這類“殺人思維”!再看一個值得借鑒的案例——
據《民主與法制》報道,武漢市鄱陽街有一座建于1917年的6層樓房,這幢樓房的設計者是英國的一家建筑設計師事務所。20世紀末的一天,也即是那座叫做“景明大樓”的樓房在漫漫歲月中度過80個春秋后的某一天,它的設計者遠隔萬里給這幢大樓的業主寄來一份函件。函件告知:景明大樓為本事務所在1917年所設計,設計年限為80年,現已超期服役,敬請業主注意。
最后,告誡所有的品牌:有了互聯網,尤其是移動互聯網,社會就成了游泳池,可以視之為“清澈見底”,亦可以視之為“細菌叢生”。無論怎么看,你都要會“游泳”,而“游泳”的前提是,品牌必須立足產品和服務,承擔最基本的社會責任!
印聯責編: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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