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聯傳媒資訊】4月25日,濟南市規劃局組織編制了《濟南市戶外廣告和牌匾標識專項規劃》(以下簡稱《規劃》),為加強濟南市戶外廣告和牌匾標識管理,并向社會征求意見。規劃中對戶外廣告采取從嚴的原則,在主城區內除了城市中心的限設區域外,一律禁設廣告。禁止屋頂廣告、橋體廣告、車輛廣告等多種戶外廣告類型,并對戶外廣告的材料、顏色和內容等都作出規定。
城區內普遍禁設城市中心限設
《規劃》中提出,該規劃適用于濟南市歷下、市中、天橋、槐蔭、歷城和高新區,其他縣、區的戶外廣告和牌匾標識設置參考該規劃執行。濟南市規劃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該《規劃》對戶外廣告和牌匾標識的規劃原則就是本著“嚴”為先,嚴格控制戶外廣告的分區、分類。
從區域上來講,對戶外廣告設置了禁止設置區和限制設置區。禁設區包括山、泉、湖、河、城,歷史文化街區和居住區、辦公區、工業區等城市功能區。“主城區內一般地段,全部禁設廣告。”
那么該如何理解主城區中的“一般地段”呢?該負責人稱,除了限制設置區外,其他的地段都是禁止設置廣告的一般地段。
限設區包括城市中心和城市窗口。具體是指濟南的主中心、副中心、五個次中心、十二個地區中心、兩個衛星城中心;遙墻機場、火車站、汽車站。
該負責人介紹,結合城市副中心、次中心、地區中心的建設進度,將分期、分步開展劃定限設區。近期以“一主、一副”為重,劃定限設區范圍。“一主”是指老城中心的泉城路及泉城廣場周邊、大觀園商圈,“一副”即新城中心的CBD、漢峪,“城市窗口”為遙墻機場、火車站、汽車站,這些都是限設區區域。
公交車體和橋體都禁設戶外廣告
針對不同的廣告類型,《規劃》對建(構)筑物附著式廣告、公共設施附著式廣告、地面上的廣告、移動式廣告、新技術廣告等五種類型的戶外廣告設施按照禁止類、控制類和鼓勵類實施分類管理。
從分類來看,目前常見的戶外廣告類型大部分都將被禁止。比如建筑物附著式的屋頂廣告、窗戶廣告,構筑物附著式的過街天橋、鐵路橋、立交橋、過街連廊、人防出入口、圍墻(欄),公共設施附著式的交通護欄、隔離欄,閱報欄、公示欄、宣傳欄,紅綠燈、庭院燈、路燈桿,公廁、售賣亭等各類棚亭設施,垃圾桶,路名牌,落地類的立桿式廣告、底座式廣告、大型落地式廣告,移動式廣告類的車輛廣告(含公交車)、船舶廣告、飛行類廣告。
那未來什么樣的戶外廣告將占據主流,成為城市中心常見的廣告類型呢?《規劃》中指出,將鼓勵高品質、新媒體,有利于進行藝術化表現、鼓勵創新創意、提升城市活力的廣告設施類型。包括櫥窗廣告和虛擬現實等新技術廣告。
即便對于鼓勵類的廣告類型,也有明確規定。比如櫥窗廣告僅限商業建筑的3層以下區段設置,還應設置于櫥窗內側,距離櫥窗玻璃大于0 . 5m。新技術和新媒體廣告設置應該單項報審,單項評估,單項審批,單項監管。
樓宇標識禁設樓頂要求“一樓一名”
除了劃定區域、限制類別外,《規劃》還對戶外廣告設置基本要求,以及照明、材料外觀、色彩、內容等各專項都作出了規定。
濟南市規劃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以戶外廣告設置為例,可遵循“先分區、再分類、后通則”的查閱順序。即首先查閱“分區控制”確定擬設置戶外廣告路段的規劃分區,如處于限制設置區,則繼續查閱“分類管理”,明確戶外廣告設施的類型及管理要求,最后查閱“通則規范”了解設置戶外廣告應遵守的其他要求。
除了戶外廣告,《規劃》中對樓宇標識和店招牌匾設置的位置、尺度、內容等各項具體要求也作出了規定。其中,樓宇標識要求“一樓一名”,并且禁止在樓頂設置。對于店招牌匾應該“一店一招”,并且僅允許在一層門楣設置等。
另外,《規劃》中提出,即使是臨時性廣告,也要按照政府主管部門的規定進行審批,審批通過后規范設置,且展覽、賽事等活動結束后的3日內必須拆除。據悉,4月25日至5月24日,規劃方案在濟南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jinan.gov.cn)、濟南市規劃局網站(www.jnup.gov.cn)進行社會公示和征求意見,市民在社會公示與征求意見期間,可通過電話、信件、電子郵件或12345熱線提出意見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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