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聯傳媒資訊】打賞、贊賞、小費等付費服務功能,是中國互聯網的一大特色。中國互聯網產品開通“打賞”功能,用戶如果喜歡作者和主播發布的內容,會根據心情給一筆費用不等的“小費”,帶動了直播、知識付費等諸多新興的商業模式。
2017年4月,騰訊微信針對iOS版本下架了微信公眾號內的用戶對作者“贊賞”功能(又稱打賞),將蘋果和微信在“打賞”功能上的不同理解公開化。
如今,蘋果公司正在考慮允許用戶向原創作者“打賞”時,不再強制通過蘋果應用商店(App Store)的“應用內購買”(In-App Purchase,簡稱IAP)機制進行。
除了上述幾家公司,還有游戲開發者也聽說蘋果可能在近期修改針對打賞的規則。
如果消息屬實,這意味著,蘋果公司將放棄將“打賞”(又稱“贊賞”)理解為“應用內購買”的消費行為,繼而放棄對其進行30%的抽成。
蘋果今年6月發布的新版App Store審核規定稱,通過虛擬貨幣的打賞,應當被視為應用內購買,蘋果將從中提取30%的分成,而且必須走蘋果支付渠道,被業內稱為繳“蘋果稅”。
根據澎湃新聞獲得的一份擬發布的更新版《App Store審核指南》,蘋果近期計劃在其現有的打賞規范下,增加了一條內容:“App可讓個人用戶能夠在不使用App內購買的情況下,向另一位個人贈予P2P貨幣式禮物,但需滿足以下條件:a) 贈予者完全自主的決定是否進行贈予,b) 獲贈者收取100%的禮物金額,c) 禮物沒有對應或包含接收任何數字內容或服務。”
蘋果官方尚未對上述消息置評。不過,有接近蘋果的人士稱,有關打賞政策的調整還沒有明確說法,“情況比較復雜。”
截至發稿,蘋果官方沒有回應。蘋果開發者官方網站的《App Store審核指南》條款還沒有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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