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聯傳媒資訊】中國國務院法制辦24日就《快遞暫行條例(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意見稿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建立快遞運單及電子數據管理制度,妥善保管用戶信息等電子數據,定期銷毀快遞運單,采取有效技術手段保證用戶信息安全。
意見稿明確,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及其從業人員不得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遞服務過程中知悉的用戶信息。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有未按照規定建立快遞運單及電子數據管理制度,未定期銷毀快遞運單,出售、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快遞服務過程中知悉的用戶信息等行為的,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可以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其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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