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聯傳媒資訊】《刑法》第二百八十條: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大學印章、公司印章、政府部門印章,甚至是省委印章,只要你花幾十元錢,不需要出示任何證明材料,你就可以“擁有”這些單位的“公章”——眼下,在類似淘寶這樣的電商平臺上,偽造公章的網店不少。在淘寶網輸入“刻章”這個關鍵詞,數據顯示全網搜索熱度有三萬四千余次,全網的商品數有35323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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