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聯傳媒網訊】什么仇什么怨,這個近期微博熱門標簽,正好可以貼在網易和陌陌的戰(zhàn)斗中……在陌陌明天將要在美國上市之前,網易公司今日突然發(fā)布聲明,炮轟陌陌創(chuàng)始人唐巖就職網易期間在職業(yè)操守和私德方面均有問題,一石激起千層浪……

雙方恩怨早結
網易的公告目的性很明確。一位業(yè)內人士談到這個問題的時候直言,網易選擇在這個時機就是為了影響陌陌周四在美國的上市,因為美國對創(chuàng)始人的職業(yè)道德、個人作風是十分關注的,網易公告中提到了幾個點都打在了美國人最在乎的地方。
那么網易和陌陌之前,換句話說,兩家公司的CEO丁磊和唐巖之間,到底是怎樣的糾結?幾位熟悉丁磊和唐巖的人士這樣告訴新浪科技,事情的過程是這樣的:
唐巖在網易就看準了移動互聯網發(fā)展的機會,由于網易在早期互聯網的社交產品就做的不錯,讓唐巖萌生了做一款社交產品的想法,當唐巖帶著這款產品的思路向丁磊要一些前期投入時,開價是100萬美金,丁磊覺得不值得投入,這款產品也就作罷了。
而導致兩人矛盾激化的事情,還是下面這個:
網易公告中指控唐巖,“作為網易前總編輯,利用公司對其信任,向其妻(張思川)做創(chuàng)始人的四度(北京)廣告有限公司輸送上百萬元經濟利益。”
對此一位網易前高管表示,網易指控的這件事,源于網易娛樂當時要拍一部微電影,需要找一家廣告公司來協助拍攝,也確實與四度廣告公司進行了合作,所以當時丁磊就下令公開調查,唐巖與四度之間是否存在“利益輸送”的關系。
但調查的結果是,四度給網易的報價實際上比當時的市場價格還要低,在事實上唐巖還給網易省了錢,這一調查結果在當時的網易內部是人盡皆知。不過由于這次調查,已經讓唐巖和丁磊的嫌隙徹底公開化,最終唐巖還是離開了網易。
對此,時任網易門戶總裁的李勇,也在微博上作出進一步的說明。李勇也是唐巖創(chuàng)辦陌陌的早期投資人之一。
這中間并不全是丁磊是否信任唐巖的問題,有業(yè)內人士指出,唐巖當時作為網易高管,無論出于什么目的,和妻子的公司發(fā)生關聯交易,本身就是一個不太妥當的作法。
任性的前首富
近兩年,網易不斷有員工離職創(chuàng)業(yè)。對此丁磊態(tài)度,用另一位網易前高管的話講是“既不支持也不反對”,“他要看清了方向才去做”。他表示,丁磊一般喜歡謀定而后動,一般不亂動,只要一動,他就跟你耗,就看誰能耗得起,他是最能堅持的那種人。”
比如微博這一改變新聞生產方式的產品,在網易內部其實是有積極響應的,但網易錯過了機會便再也無法追趕。唐巖曾在離職時表示,在微博很重要的這一戰(zhàn),網易基本已經確定被新浪打敗了,未來通過傳統(tǒng)1.0的方式來做新聞,越來越難了。
不過在丁磊的邏輯中,網易并不是失去了機會,而是少賠了錢,風險很可控,養(yǎng)了幾十個人,網易微博也照樣做。網易微博可能沒有其他家大,但產品也不比別人少,至少沒什么風險。
對于丁磊這個曾經的中國首富而言,的確是:有錢、任性。
此前《人物》雜志曾有一段精準的描寫:
在接受《人物》3次采訪中,他多次按捺不住,點評“xx是拿著賣白菜的錢,操著賣白粉的心”,“xx是偽君子”。他提醒記者關掉錄音,不透露名字:“我更喜歡真小人。”
丁磊剖析自己:“我性格直接,包容性差,所以只能給自己標一個真小人,而不是真君子。”他陷在沙發(fā)里,放松愜意,“但是坦蕩蕩很重要啊。”
唐巖不是個例
網易與前員工的不睦,并不鮮見。今年就有幾個案例。
今年11月,網易正式發(fā)布公告稱,歡聚時代擅自直播《夢幻西游2》,將網易CC和歡聚時代YY的競爭關系再一次擺在明面上。
歡聚時代CEO李學凌說:“網易禁止其他平臺直播夢幻西游,相當于退出直播領域”言論后,網易CEO丁磊回擊稱其他平臺沒有滿足網易的服務品質和要求。
李學凌曾任網易總編輯。
在游戲領域,今年中期,網易游戲事業(yè)部副總經理魏劍鴻創(chuàng)辦的游戲公司“擎天柱”也遭到了打壓。魏劍鴻本人也被警方帶走協助調查,而魏劍鴻被警方帶走當日,正是由其主導開發(fā)的手游《逐鹿三國》正式開啟公測。
坊間傳言,魏劍鴻帶走了《大話西游》的源代碼才導致被老東家盯上。
律師現身說法
世間沒有無緣無故的愛恨,很多事情一個巴掌也拍不響。比方關于此次網易和陌陌的沖突,我們就幾個關鍵問題,也請教了法律界的專家。
網易聲明中指出的2011年7月唐巖在外創(chuàng)辦陌陌,而同年9月其從網易離職,因而唐巖涉嫌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
針對這一點,游云庭律師表示,離職前兩個月內發(fā)生這樣的情況,雖然仍屬違規(guī),但不算特別嚴重;另外,因為陌陌與網易泡泡主要業(yè)務存在直接競爭關系,而對于唐巖是否竊取了泡泡的核心技術、程序代碼等相關商業(yè)機密用于陌陌,網易若要繼續(xù)維權,可以在向法院提供初步證據材料的基礎上,起訴著作權或者商業(yè)秘密侵權。
趙占領律師表示,若從商業(yè)維權的角度而言,競業(yè)禁止協議在兩年內有效,網易在這個時間節(jié)點上提出訴訟,時間已經相對較晚。
其次,針對網易聲明中提到的唐巖利用職務之便向其妻(張思川)做創(chuàng)始人的四度(北京)廣告有限公司輸送上百萬元經濟利益的說法。
游云庭律師表示,如果網易確實有員工不得與員工家屬公司進行交易的內部規(guī)定,且這些交易存在不合理的高價或者無中生有,則唐巖可能涉嫌職務犯罪,而對于另一種說法稱四度與網易之間該筆交易屬于正常商業(yè)往來,那么四度廣告公司方面也應拿出相應的證據來證明這一說法。
而趙占領律師則認為,如果網易的舉證屬實,并拿出相關的違規(guī)操作的事實證據,那么唐巖的該行為則有可能涉及經濟犯罪,但目前雙方均為呈現相關證據證明,因此暫難定論。
本文編輯/印聯小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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