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聯傳媒網訊】近日,討論已久的《北京市新增產業的禁止和限制名錄(2014年版)》正式發布。最終版中,“印刷和記錄媒介復制業”項下只有“包裝裝潢及其他印刷中使用溶劑型油墨或溶劑型涂料的印刷生產環節”列入禁止和限制名錄。
7月24日,討論已久的《北京市新增產業的禁止和限制名錄(2014年版)》(以下簡稱《目錄》)正式發布。與初稿中未加區別細分領域、將“印刷和記錄媒介復制業”全部列入禁止和限制名錄不同,最終版中,“印刷和記錄媒介復制業”項下只有“包裝裝潢及其他印刷中使用溶劑型油墨或溶劑型涂料的印刷生產環節”,書刊印刷、商業及數碼印刷則未列入其中。此外,“造紙和紙制品業”項下細分的“紙制品制造”也被排除在名單之外。
至此,備受北京印刷行業關注的禁止和限制名錄事宜塵埃落定。
據了解,《目錄》是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1)進行編制的,管理措施被分為“禁止性”和“限制性”兩類。其中,禁止性是指不允許新增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或新設立各類市場主體(包括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限制性主要包括區域限制、規模限制和產業環節、工藝及產品限制。
根據區域功能不同,《目錄》被劃分為兩部分,《目錄(一)》所列清單適用于全市范圍,《目錄(二)》則在執行全市層面管理措施的基礎上,適用于首都功能核心區。其中,《目錄(二)》明確規定,在首都功能核心區,制造業禁止進行新建和擴建。
具體而言,《目錄》中涉及印刷及相關產業的內容有:
(22)造紙和紙制品業【(223)紙制品制造除外】;
(23)印刷和記錄媒介復制業;
(2319)包裝裝潢及其他印刷中使用溶劑型油墨或溶劑型涂料的印刷生產環節;
(26)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
(264)涂料、油墨、顏料及類似產品制造(納米涂料、納米油墨等高性能材料制造除外);
(2661)化學試劑和助劑制造(高性能專用助劑生產除外);
(2662)專項化學用品制造;
(2669)其他化學產品制造(先進高分子材料生產除外)。
不搞“一刀切”,不用一把尺子定產業,北京印刷企業在各方支持中再次贏得了發展空間。
當然,隨著北京市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步伐的不斷加快以及對環境污染治理力度的日益增強,印刷企業也應更好地履行自己的社會責任,為碧水藍天與宜居城市的建設貢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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