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聯傳媒資訊】近日,據上海政府網消息顯示,國內首個由自行車行業協會制定的《共享自行車》等三個行業團體標準正式發布,并將于10月1日正式實施。

這三項行業團體標準征求意見稿為《共享自行車第一部分:自行車》、《共享自行車第二部分:電助力自行車》和《共享自行車服務規范》,今年初由上海市自行車行業協會與天津市自行車電動車行業協會共同發起,在廣泛征求社會各界意見的基礎上進行發布。
據上海自行車行業協會介紹,這次發布的正式標準回應了社會關切的熱點問題,例如:
1、明確規定,共享自行車必須安裝車載衛星定位系統。這一規定有助于今后政府對共享自行車推行“電子圍欄”管理。
2、千分之五的運維人員配比,這一“硬指標”也被確認。自行車協會專家表示,考慮到共享單車有車載衛星定位裝置,所以參照有樁共享自行車運維人員千分之十至十二的標準,適當減少了運維人力配比。從目前實際操作的情況來看,共享自行車運營單位所配備的人員與此還有相當大的差距。
3、明確“共享自行車三年強制報廢”。有關專家指出,共享自行車的使用頻率遠遠大于社會個人擁有的自行車。每車每年平均行駛距離是民用自行車的十倍甚至數十倍。標準規定三年的依據是:提供公共使用的產品都有強制報廢使用年限;參照國內已經運營了多年有樁共享自行車企業的經驗,確立了三年這個標準;普通自行車“三包”規定,自行車車架保修期限三年,經過三年高強度使用的車架其金屬結構有可能存在內部損傷,問題往往會突然發生;共享自行車上許多轉動、傳動和轉向部分都是易損件,往往用不到三年。
4、新標準“取消了對70歲以上年齡的限制”,自行車協會人士解釋,原來規定70歲以上要開健康證明,實際操作難度非常大。誰來開證明,醫生愿不愿意開都是問題。但這次標準也明確規定,“共享電助力自行車服務對用戶年齡要求應在16歲以上”。
目前各家企業在上海累計投放共享自行車106萬輛,實際存量約為60多萬輛。這三個標準將為共享自行車的發展確立行業自律標準,也為政府進行社會化管理奠定基礎。一旦標準出臺,投放街頭的共享單車質量和服務方式,都會有明確依據。那些不符合標準的品牌,很可能被淘汰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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