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聯傳媒資訊】《排污許可名錄》相當于一把丈量印刷業與污染關系“尺子”。在沒這把“尺子”前,由于社會各界對印刷認識不深,加之流言四起,有的地方政府或地方職能部門,對印刷業的態度有“一棍子打死”之嫌。一說印刷,好象就等同于污染行業。正式發布稿的《排污許可名錄》對印刷業來說有3個重大利好:

第一處,正式發布稿的涉印刷的“排污許可名錄”范圍,剔除掉了征求意見稿的“出版物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僅保留“包裝裝潢印刷”。幾字之差,差之千里,相當于兩個子行業“幸免于難”。
第二處,正式發布稿的涉印刷的“排污許可名錄”范圍,相比征求意見稿,雖然子行業少了兩個,但從“一般管理”升級至“重點管理”。
第三處,正式發布的《排污許可名錄》對“印刷及記錄媒介復制業”的“對使用溶劑型油墨或者使用涂料年用量80噸及以上,或者使用溶劑型稀釋劑10噸及以上的包裝裝潢印刷”實施重點管理,實施時限至2020年。
由于環境保護部是我國環保治理的職能部門,其政策屬于最為權威、專業的政策,相當于在社會層面,對印刷業存在污染物的子行業,僅界定在“包裝裝潢印刷”行業。此舉對于印刷包裝業是重大利好,意義非常深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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