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聯傳媒資訊】企業家精神的核心是是什么?答案很明確,是“創新”。真正企業家精神的創新內核到底是什么?
第一,創新一定是實踐的創新。
創新必須是一個實踐的創新,如果僅僅談理念創新、談觀念創新、談思想創新,只能稱之為那是創新的準備,還不能稱之為創新。

第二,創新必須是一個基本的工作形態。
如果創新成為一個基本工作形態時,所有的工作品質,所有工作的產出,就會符合對于創新的理解,就會有新的東西出現。
第三,創新一定是行動與結果的關系。
這是我要特別強調的部分,真正的改變是在行動和結果當中體現的,不是看你說什么,而是看你做什么。你在談的創新,就看創新是否轉化為行動與結果。如果沒有行動、沒有結果,整天談創新沒有任何的意義。

第四,專注與投入才會成為創新者。
我們自己要成為一個創新者,最重要的表現是什么?是專注與投入。以前我說過一個詞“靜動”,沒有這種特別深刻的靜,是無法感受那個深切的動。動與靜之間不是對立,是一個完全融合的,絕對動之下就會有絕對的靜,如靜水深流。動靜之間其實是完全融合的。它們兩個融合到最高點的時候,兩個都到極致就完全合一了。有人用“癡迷者”表達創新者,我認同,創新一定就是奮斗、投入、專注。沒有做這樣的奮斗、投入和專注,你是得不到對創新的這種真切變化的理解。
第五,使命感與責任感。
創新是使命感跟責任感一起驅動的。所以僅僅有責任感還不夠,應該有更大的使命驅動的力量,才可以擁有創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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