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聯傳媒網訊】為促進全市印刷業的繁榮發展,市經信委和市廣播電視和新聞出版局日前聯合下發《關于加強印刷企業準入管理工作的通知》。根據通知,中小型印刷企業新建可以不進入工業園區,而經營面積達到2000平方米或者投資額達到1000萬元的大型印刷企業,其新建則必須按照要求進入工業園區。
通知指出,中小型印刷企業屬于都市服務型輕工業,主要服務于城鎮內其他相關經營機構和城鎮居民,需要依托城鎮方能生存。因此,中小型印刷企業新建可以不進入工業園區。而大型印刷企業,經營面積達到2000平方米或投資額達1000萬元,則屬于生產性輕工業,其新建則必須按要求進入工業園區。
新聞出版管理部門在辦理印刷企業許可證時,要按照要求嚴格審批工業園區外新建印刷企業,并做好與工商登記部門的溝通銜接。園區外新建印刷企業經營場所選擇必須符合要求,不得在住宅小區、住宅用房、違章搭建以及其他不符合建廠要求的建筑物內設立廠房。同時,園區外新建印刷企業應采用新技術,提倡采用綠色印刷和數字印刷技術,其技術標準應達到環保要求,企業運營不得對周圍環境造成任何影響。園區外新建印刷企業經營面積應低于2000平方米,投資額低于1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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