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聯傳媒網訊】微信興起之后,朋友圈成了網絡營銷的寵兒,柳州一家餐館就打出了“積贊送菜”的廣告。消費者積夠后,卻發現還有額外消費。理論時,老板想用一句“本店有最終解釋權”將消費者打發。正是這句話,暴露了商家的“霸王條款”。

2月20日下午5時許,柳州市民張女士帶著自己積好的108個微信點贊,來到柳北區一家餐館。按照廣告宣傳信息,她可以獲得一份“財神燒鵝”。兌換后,她打算帶回家與家人分享。
張拿出自己的手機,向餐館工作人員展示,工作人員卻稱換菜必須先消費100元。雙方爭吵時,店老板前來,稱“本店有最終解釋權”。
張女士稱,前幾天,她在朋友圈看到一條消息,稱該餐館正在通過微信宣傳,只要將宣傳內容中的圖文復制到朋友圈轉發,積夠38個贊就送價值38元的菜品一份,積夠68個贊送價值38元的菜品兩份,積夠108個贊送“財神燒鵝”一份。對于要額外消費之事,宣傳中并未提及。
張無奈,撥打12315投訴。
12315工作人員介紹,經營者單方享有解釋權或最終解釋權屬于“霸王條款”,這也違背了消法的公平原則,是無效的。
昨日,記者從12315中心獲悉,經調解,商家答應給張女士贈送一份“財神燒鵝”。事后,商家承諾將宣傳活動進行完善,避免類似糾紛。
12315工作人員稱,近兩年,他們也接到過不少因微信宣傳引發的糾紛。目前,商家利用微信宣傳,大致有“積贊換禮”、掃描二維碼抽獎、轉發有折扣等形式。而市民在參與微信營銷過程中,碰到的問題主要有點贊送禮不兌現、禮品縮水、額外收費、數量有限、兌換條件苛刻等。
12315工作人員提醒,轉發、點贊前最好看清宣傳內容,并截圖保存;遇到虛假宣傳、霸王條款等,可撥打12315反映。
印聯責編: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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