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聯傳媒網訊】在“互聯網+”成為風力最勁的風口時,騰訊研究院及時高調發布了《騰訊“互聯網+”指數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從而引發眾多媒體的跟風報道。在一些媒體的報道中,《報告》被譽為是業界第一個“互聯網+”指數報告,并描繪出我國“互聯網+”的投資地圖。

在《報告》基于國內300多個城市給出的最具“互聯網+”投資價值城市中,杭州、防城港和昆明位列前三,深圳則屈居第四。老實說,聽說過防城港甚至知道防城港在廣西的應該比聽說過深圳的人數要少很多,這就觸發了筆者的好奇,于是打開騰訊研究院網頁一看究竟。
真是“互聯網+”指數?
在《報告》對國內31個省、直轄市和自治區(港澳臺地區數據未統計)的“互聯網+”發展評估排序中,北京、上海、廣東毫無懸念地位列前三。而重慶落后于寧夏(第9位)、內蒙古(第11位),在16強中墊底,這多少出乎人們的意料。
而在對國內351個城市(有數據源的城市)的“互聯網+”發展評估排序中,前十名依次為:杭州、防城港、昆明、深圳、廣州、鄭州、長沙、西安、蘭州和沈陽,長三角地區城市除杭州外,都被甩在十名開外,讓人感到些許意外。
作為移動互聯網的巨無霸,騰訊發布移動社交等領域的指數,應該是實至名歸。但是,此番騰訊研究院冠以“互聯網+”指數,而且還明確指出“《報告》對比了‘互聯網+’指數與人均GDP、宏觀綜合指數排名,并描繪出全國‘互聯網+’投資全景地圖,那些最具‘互聯網+’投資價值或潛力的城市亦浮出水面”。這就有值得商榷的地方了。
通常,在涉及內地31個省、直轄市和自治區內300多個城市這樣大的樣本空間的調查中,傳統的做法是抽樣調查,比如說國內一些城市會進行1%人口抽樣調查,因為全樣本的調查耗費的財力和人力過大。更為重要的是也很耗時,往往等數據調查和處理完了,也就時過境遷了。
據介紹,《報告》是騰訊研究院依托大數據、大平臺、大資源的優勢,以騰訊公司社交及游戲產品在移動終端的全樣本數據為支撐,對使用頻次、消息數量、在線時間、支付頻次、娛樂時長等近20個維度數據進行綜合賦權,構建了“互聯網+”指數模型,并對全國省級、市級區域進行了測評和排名。
應該說,這份基于全樣本數據的《報告》充分體現出騰訊的技術實力。采用全樣本數據的方式,意味著數據統計直接關聯到31個省市自治區的300多個城市中用過騰訊社交或游戲平臺的每一個人,并以使用頻次、消息數量、在線時間等近20個指標來描述調查對象在騰訊移動平臺上的行為軌跡,數據量之大,可想而知。因為技術上的優勢,騰訊不僅可以及時統計和分析數據,而且還對外承諾每個季度滾動更新數據。
但是,如果樣本選擇或者樣本定義上出現紕漏,那么,技術上的優勢非但無濟于事,還有可能幫倒忙。
本文之所以要商榷,說到底是在質疑騰訊這次基于社交和游戲的數據樣本能否代表“互聯網+”。換句話說,“互聯網+”等于社交+游戲?再者,騰訊平臺上的自有數據是否能替代整個移動互聯網的數據?
從技術看“互聯網+”
當人們提到移動互聯網時,特指基于移動通信網絡的TCP/IP協議通信網絡,與之對應的是基于有線網絡的TCP/IP協議通信網絡,即互聯網。基于移動通信網絡的互聯網大大拓展了基于固網的第一代互聯網的覆蓋范圍。
移動互聯網已經有能力做到人到哪里,網在哪里,而得益于物聯網興起,互聯網的外延進一步擴大,從網絡與人延伸到網絡與物體。所謂物聯網,從物聯網的英文Internet of things字面上看,就是基于IP通信協議的信息與物體的通信網絡,比如說人們目前熟知的射頻標識(RFID)、無線傳感器網絡(WSN)等。
實際上,以RFID和無線傳感器網絡為標志的物聯網,只是開啟了信息空間與物理空間互聯的新時代,即信息物理系統(CPS)。信息物理系統是互聯網發展的終極目標,即打通信息空間與物理空間的隔閡。
信息物理空間已經初露端倪,除了人們現在熟知的車聯網外,諸如機器與大腦直接通信的腦機接口,智能感知飛行器外部溫度、壓力等的智能蒙皮等也逐漸為人們知曉。
如果說大數據是將人在物理空間的活動數字化,那么,信息物理空間則是將整個自然界數字化。大數據的意義在于揭示人類社會中個體或群體活動之間的內在關系,而信息物理系統的意義在于揭示自然界的內在規律。
圖靈獎獲得者吉姆·格雷認為,科學發現的范式歷經了牛頓式的基于實驗的科學發現、愛因斯坦式的基于理論研究的科學發現、基于計算仿真的科學發現,如今已經進入集理論、實驗和計算仿真于一體的數據密集型科學發現范式。
基于數據密集型的科學發現第四范式,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賴于信息物理系統,從而也印證了互聯網邊界外延在科學研究上的顛覆性的價值。
從應用看“互聯網+”
從互聯網到移動互聯網,再到物聯網直至信息物理空間,是互聯網邊界不斷外延的過程,也是“互聯網+”內涵不斷豐富的過程。相對于互聯網而言,移動互聯網是“互聯網+”;而相對于“互聯網和移動互聯網”而言,物聯網也是“互聯網+”。如今,人們泛指的互聯網已經包括移動互聯網在內。而國家提出“互聯網+”戰略,一定是在現有的互聯網基礎上從橫向應用和縱向發展上增加新的內涵。從橫向應用上說,就是進一步加大互聯網對經濟發展的推動,其中重點落在了推動傳統行業轉型升級之上,商業模式的改變應該是很大的看點。而從縱向發展上看,則是通過物聯網、信息物理空間等擴張,從知識體系上改造傳統行業,特別是制造業,比如說借助于信息物理系統的引入,推動制造業邁向工業4.0。
我們看到“互聯網+”戰略在今年3月提出后,國務院辦公廳又于5月20日印發了《關于加快高寬帶網絡建設 推進網絡提速降費的指導意見》,以期壯大信息消費,拉動有效投資,促進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和農村現代化同步發展,同時降低創業成本。
提速與降費將會讓更多的人用上互聯網,從而大大提高互聯網的價值,最終大大提高互聯網對經濟發展的貢獻。這從影響網絡發展的三大定律之一的邁特卡爾定律中不難看出。邁特卡爾定律指出:網絡的價值與網絡使用者數量的平方成正比。
從應用上看,移動社交非常重要,手機游戲也有存在的價值,但如果硬要用移動社交+游戲等于“互聯網+”,未免過于游戲化而不太嚴肅,畢竟,“互聯網+”戰略不可能是為了振興移動社交和游戲。而且騰訊研究院在這份《報告》發布時,也沒有明確給出自己平臺上“移動社交+手機游戲”的數據與“互聯網+”戰略之間的映射關系。
用“移動社交+手機游戲”的數據編制“互聯網+”指數,在學術上,未免不夠嚴肅;如果用于指導投資,則難免有誤導之嫌。
由于移動社交和游戲只是移動互聯網的一部分,因此,這個指數稱之為“移動互聯網-”指數還是恰如其分的,如果硬要用“互聯網+”指數,那么就應該把“騰訊”放到引號之內,即“騰訊‘互聯網+’指數”。
印聯責編: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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