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聯傳媒資訊】河南鄭州上好佳,因包裝“營養成分表”上標注的能量/Energy首字母沒有用小寫“energy”字樣,上好佳執行副總裁李培明頭疼了兩年多,至今這一字母帶來的麻煩還未解決。“換包裝就令公司徒增了300多萬的成本。”李培明說,“僅制版用的滾筒更換就要一百多萬,還不算原包裝紙作廢,市場下架,換貨人工等。”

為何一個包裝上營養標簽的字母大小寫問題會困擾一家企業這么久?一個字母招來3.9萬罰款上好佳的字母之“禍”發生在河南鄭州。2015年,由于職業打假人員的舉報,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管城分局調查發現,上好佳共有13項產品包裝“營養成分表”上標注的能量/Energy首字母因為大寫“E”,不符合GB28050-2011附錄B.2.3附有外文的格式,遂做出行政處罰3.9萬元。
據透露,這13類商品包括:“上好佳朱古力粟米條”、“上好佳脆衣花生”、“上好佳可可甜心膨化”、“上好佳巧滋圈”等。而這13類商品的包裝“營養成分表”上,“能量/Energy”的首字母均被標注為大寫的“E”,工商部門認為這不符合GB28050-2011附錄B.2.3附有外文的格式,責令當事人――潤瑞公司改正違法行為,合并做出上述罰款。換包裝成本不少于300萬“如果法院認可工商部門的處罰決定,所有上好佳的產品將在全國范圍內下架并銷毀,再加上全國的職業打假者在全國范圍內的舉報或直接起訴法院的后果,很可能給上好佳帶來巨大的負面影響和損失”。
上好佳不服上述行政處罰,于2015年10月26日起訴到鄭州市中牟縣法院,目前案件還在審理中。就因為食品袋包裝‘營養成分表’上‘能量’的英文是該大寫的‘Energy’還是小寫的‘energy’,在外人看來不成問題,但公司卻被職業打假人一再舉報,甚至鬧上了法院。上好佳執行副總裁李培明向表達了他的無奈。
李培明說,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管城分局2015年9月1日出具的一份32頁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該局在對鄭州潤瑞商業有限公司執法中發現,潤瑞公司于2015年1月至6月從供貨處采購13類“上好佳”商品,均存在“食品標簽”問題。
目前,公司幾十種品類產品包裝上的“營養成分表”,都把英文翻譯全部去掉了,只剩了中文標簽,這么做也是無奈之舉。李培明透露,改標簽對上好佳來說很痛苦:一來這是“大工程”,因為上好佳涉獵的品類眾多,整體換包裝耗時耗力,要花不少成本。他告訴記者,這次整體換包裝直接讓企業付出了不少于300萬元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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