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聯傳媒內容摘要】規模有可能帶來單位成本降低的效益,但規模與效益沒有直接因果關系,這個世界有規模沒有效益的企業比比皆是。近年來,在電子商務企業當中就遇到了規模效益瓶頸。

從線下零售來看,超大規模的企業就那么幾家,更多的零售公司自身未必有多大規模,但其營運效率、顧客忠誠度做得相當出色,例如屈臣氏、宜家、H&M,還有很多。
退一步講,規模效應也只有在可操作范圍內才具有意義。一個常見的例子是:通過較低的售價增加銷售量,從而通過以量換價來獲得更有利的價格條件。即規模效應,例如:
A.進貨量100臺,每臺進價180元,售價200元,毛利率10%(售價-進價/售價)
B.進貨量1000臺,每臺進價170元,售價188元,毛利率10%(售價-進價/售價)
如果公司的銷售成本在10%左右時,通過增加銷售量降低的成本,可以彌補降低售價所帶來的虧損,那這種以量換價就是有意義的價格策略。注意這里不僅僅是售價降低了,自身運營成本,以每臺銷售成本做簡單計算,也要從20元減少到18元。但如果是:
C.進貨量100臺,每臺進價180元,售價200元,毛利率10%(售價-進價/售價)
D.進貨量1000臺,每臺進價178元,售價188元,毛利率5.3%(售價-進價/售價)
每臺銷售成本還是20元,或者稍微好一點,10%即18元,這樣的情形下,以量換價并不能帶你走出虧損。
事實上現在很多電商公司,虧損幅度遠遠不是通過加大采購量就能解決的。
銷售數碼商品,總體加價4%~5%,費用率10%~12%;
銷售化妝品,總體加價18%~20%,費用率30%~35%;
這些不是什么規模效應能解釋的。需要有另外一理由來解釋這個瘋狂。這個理由就是試圖借別人投資的錢來燒出一個規模和影響力。殊不知這樣的方法在十年八年前或許有效,因為那時候電商還是一個全新的藍海,可以通過營造一份規模占據主動,但今天的形勢下,網絡營銷成本高居不下,行業巨頭已經產生,運營模式相對成形,在這種情形下再試圖構造補貼銷售的規模影響力,實在與時局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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